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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学习体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混合所有制改革

时间:2017-12-06 16: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十九大对新发展理念的论述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了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就是新发展理念的新应用。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发展理念的新应用
      新发展理念中的两个“毫不动摇”奠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思想基础。一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二是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三新发展理念持续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新思路
      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下,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探索已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担心国有资本流失,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力不足;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健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接难;民营企业资本量少、话语权小,顾虑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性不高。出现的这些问题,其深层次原因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企业属性、经营目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市场化程度、资本体量、优势领域等存在差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正视这些差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采取“求同存异、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策略,构造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赢局面。
      一是发挥好各自优势。相对来说,国有企业在技术、人才、融资、资源配置与管理方面占优势,民营企业在机制、效益、效率与监督方面具有优势。为此,国有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风险投资机制、企业并购机制,重点选择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好、财务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标的(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进行投资、并购,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有机融合为一体,重新激发企业活力。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是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考核国有企业不仅要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数量和速度,还应该看国有企业在本职领域作出了多大贡献。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要明确“混什么”,即在哪些领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来看,应该“混”那些不是基础性、战略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如国防、科研等行业;“混”那些国有企业的非主业领域、中低端领域、充分竞争领域。这样,一方面国有企业可以发展自身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三是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内生动力。在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历史背景、企业差别、站位思考等方面的原因,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都有一些顾虑。例如,国有企业会担心可能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担心政商关系理不清;担心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与之合资不靠谱等。而民营企业则担心自己资本体量小,缺乏话语权,没有主导权;担心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甩包袱”,处理不良资产;担心政策多变,又争不过国有企业,费了半天劲没有收获,甚至被吞并等。为此,要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必须调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一方面,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定价和产权交易机制,改善政商生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激活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信息公开、利益分配机制。提高民营企业的话语权,充分听取其对企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民营企业要有知情权、监督权。
 

四川创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刘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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