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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退出的战略意义及退出方法研究

时间:2022-02-23 14: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四川创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张斌 唐恒娟 王万愿
      一、僵尸企业的界定
      (一)僵尸企业的定义

      僵尸企业的概念最先是由外国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通常指那些经营困难,债务沉重,但由于得到了银行或政府的支持从而没有倒闭的企业。我国政府部门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僵尸企业是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并且扭亏无望,同时没有正常退出的企业。
 企业经济学定义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社会经济组织,僵尸企业的存在明显有悖于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僵尸企业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债务沉重。另一方面是由于各种原因得到政府或银行的过度保护等。僵尸企业包括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非国有上市公司),本文主要以国有僵尸企业为重点研究对象。
       (二)僵尸企业的特征与危害
      1、僵尸企业基本特征
      (1)长期经营困难
       僵尸企业处于长期经营困难的状态,缺乏自我发展和创新的能力。
      (2)潜在风险大
       僵尸企业关联着企业、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涉及供应链上众多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债权债务、员工利益和社会稳定问题。如果发生问题,会引发各种风险。
      (3)得到政府或银行的过度保护
按照市场自身发展规律,僵尸企业是无法生存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得到了政府部门或银行的不同程度的保护,而得以继续存在下去。
      2、僵尸企业危害
      (1)浪费社会资源
      僵尸企业经营困难,资源利用效率低。同时,因为僵尸企业的存在,无效的占用大量宝贵和稀缺的资源,导致资源不能配置到收益更高的地方,造成社会生产效率的损失,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阻碍经济增长
      僵尸企业的长期存在,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产业升级,会扭曲行业正常的竞争关系和市场激励机制,从而降低社会的生产效率,阻碍经济增长。
      (3)引发金融风险
      僵尸企业的存在依赖于银行不断的输血,一方面导致企业杠杆比率的提升,偿债能力不断减弱。另一方面造成银行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低,增加不良资产累积的风险,影响金融系统稳定,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4)引发社会风险
      僵尸企业的存在,可能暂时隐藏了内部的与职工有关的权益和利益纠纷问题。但这些问题一旦爆发出来,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风险。
      (5)员工思想和能力的退化
      “僵尸企业”业务发展停滞,缺乏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组织流程、人事体系和薪酬激励制度缺乏规范和效率。员工思想涣散、精神不振,能力和素质难以提升。给社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二、僵尸企业退出的战略意义
      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为克服新冠疫情对经济运行造成的严重影响,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更是要推动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处置“僵尸企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坚定、稳妥地执行,争取2022年基本完成退出。
      (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杠杆,就是要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提高经济运行的抗风险能力。处置“僵尸企业”是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的必要手段。
      (二)提升经济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僵尸企业处置有利于资源的盘活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直接效应就是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从而提升经济效率,推动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和宏观经济健康发展。
      (三)降低杠杆比率,化解债务风险
      僵尸企业负债风险的防范要从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管理两个方面入手。 僵尸企业处置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用于清偿债务,减少存量债务;也有利于防止新增不良债务,减少不良债务累积的风险。
      (四)提升就业质量,增加社会效益
      僵尸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低,直接的效应就是经济效益差,对宏观经济和行业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从长期看对整个社会就业机会的创造和社会福利、社会效益的增加都是不利的。
      三、僵尸企业处置方式及操作建议
      (一)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1、兼并重组
      如果企业的产品和市场仍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债务问题或压力或行业周期性的原因,造成暂时的经营困难,则可以采用兼并收购的的方式,引导优势企业对其进行资产重组,着重并购方案和并购实施流程的设计。
并购重组出清的条件是企业发出兼并重组意向书,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并正式回复后,双方签订兼并重组框架协议。
      2、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 是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相关业务进行重组,对相关债务进行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暂时的困难、减轻财务压力、实现盈利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实现出清的条件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并经法院正式受理。
      重整阶段工作难点:
      (1)寻找财务(战略)投资人:寻求实施重整计划中最为重要的资金问题是重点中的难点,一是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数众多,投资人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难以做出投资决定;二是债务人企业的重整的价值和再生希望,以及重整计划的可行性,也是财务(战略)投资人决定是否投资的重点。
      (2)确定债务金额:破产企业的债务复杂,可能出现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债务时间久远难以认定金额等问题,需要耐心细致的帮助债务人企业梳理债务。
  3、破产清算
      可以采用终止(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方式。终止(解散)清算的启动条件是资产大于债务,如果资不抵债应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企业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经受理法院宣告破产,并在对全体债权人依法公平清偿后,依法注销。破产清算基本程序、启动条件、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破产清算实施的后果和意义见下表:
 
 
项目 破产清算
基本程序 宣告破产——变价和分配——破产程序终结
启动主体 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
管理人 法院指定的破产清算机构
启动条件 破产原因:一是债务人资不抵债;二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与职工相关的权益和补偿金——欠缴社会保险——欠缴未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文案 由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
目的 破产清偿
结果 企业死亡
 
      (二)僵尸企业处置成本收益比较
      (1)四川某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本世纪初。企业建成投产后,历经短暂辉煌,在国内电解铝无序扩张导致市场低迷,加之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地震、冰灾等因素影响下,企业持续巨亏,陷入生死泥潭,被划为“僵尸企业”。主管部门勇于改革创新,帮助面临全面关停的公司完成了股权划转。2017年,公司正式由央企划转为地方市属国有企业,清偿了债务,轻装上阵,实现了企业的转型发展。
      (2)四川某碳素公司,在2012年末总资产达到了约16亿元,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该企业于2013年陷入困境,全面停产。由于处置不及时,到2015年末,企业资产因折旧、亏损等原因减少为约12亿元,总负债因利息等因素增加到约12.5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100%。
由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僵尸企业如果不处置,会带来高昂的企业维持成本,处置与不处置的成本、结果比较如下表:
 
不处置 处置
成本 结果 成本 结果
维持成本 政府、股东的投入;银行贷款本息支出 维持成本增长率越来越高,大于处置成本增长率 处置成本 债务本息;拖欠员工工资、社保;欠缴相关税费;职工安置费用;清算费用等 尽快处置,会减少维持成本与处置成本的差额,总体降低处置净成本;企业通过整合有可能实现新的发展
折旧成本 资产折旧造成的减值 资产价值不断降低、资产负债水平升高。 折旧成本 资产折旧造成的减值 资产处置、变卖收益减少资产损失,获取处置收益
 
      (三)僵尸企业处置启示
      1、启示
      僵尸企业行业属性、债权人构成差异、处置成本会对处置形成影响。如果僵尸企业,只是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企业处置起来相对容易;如果僵尸企业债权人数量少,处置难度相对较小;僵尸企业维持成本年增长率会高于处置成本年增长率,尽早处置相对可以降低处置费用。
      2、对“僵尸企业”处置的建议
      (1)统一标准,分类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制定时间表,才能有力的推动僵尸企业的处置,并落实和追究相关的责任。根据僵尸企业所处的行业、经营和资产状况,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分类处置办法,才能更有效的完成僵尸企业的出清。
      (2)改革金融机构监管体制,完善监管体系,同时明确银行不良资产核销与转让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从金融监管角度说,在当前金融监管体系和考核机制下,容易造成监管目标的偏离和监管弱化。从商业银行角度说,商业银行在内部业绩考核压力、责任追究问责、破产债权清偿率低,呆坏账核销制度约束的情况下,缺乏主动暴露风险的意愿。因此,需要在金融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上不断优化、调整,才能从外部推动僵尸企业处置。
       (3)多渠道探索资金支持,以解决破产处置的清算费用等,推动僵尸企业处置。
      破产清算费用包括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职工的安置费用、税收补缴费用、债权人的本息费用等。破产企业通常难以承担巨大的破产费用。因此,政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基金,为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提供兜底和保障。
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处置收益用于清偿债务;合理开展土地再利用,处置收益合理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拓宽资本参与渠道,如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进程,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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