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源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力光电”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源力光电管理人。
源力光电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与债权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和深入探讨,双方均认为源力光电仍具有通过产业整合进行挽救的价值,并有极大的希望获得重生。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促进源力光电重生成功,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现根据本案的需要公开寻求财务投资人并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源力光电系集LED灯具设计、生产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生产制造服务商。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故本。公司股东赵丹丹实缴出资4550万元,持有公司91%的股权,股东赵故本实缴出资450万元,持有公司9%的股权。公司主要经营LED晶元封装、半导体照明灯具及该产业链的配套产品。
(二)公司主要资产
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和建筑物。其中:土地89959.12㎡(约135亩,其中有34.5亩为平整待建设的总部基地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物54884.06㎡,包括厂区建筑面积:31258.57㎡、办公楼建筑面积:23607.49㎡。
(三)公司债务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及调查,源力光电的债务情况如下:
1、经管理人调查,源力光电的职工债权金额总计340.03万元。
2、经管理人初步审查,但尚未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总计35,379.31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笔金额总计11,348.23万元、普通债权39笔金额总计23,546.22万元、税款债权金额总计484.86万元。
3、因源力光电提出异议,尚有6笔申报金额总计5,366.33万元的债权暂缓确认。
4、本案涉及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体以管理人最终披露的金额为准。
二、公司挽救的价值
(一)现有存量资产增益价值
1、公司厂房及办公楼资产收益上浮
当前,公司园区租赁收入合计约645.79万元/年,其中:厂区内承租企业23家,合计租金约473.42万/年;临街店铺承租17户,合计租金约53.52万/年;办公楼和宿舍,合计租金约118.85万/年。
由于公司租赁单价远低于周边市场价格,园区建筑物租赁单价具有较大的上涨空间,公司已就租金上浮的事宜征求了所有租户的意见,绝大部分租户已同意租金上涨,且部分租户已按上浮后的标准缴纳租金。
2、34.5亩总部基地盘活
源力光电现有34.5亩闲置工业用地,该地块紧邻郫都区主干道港泰大道,临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校区)、成都市技师学院等院校、成都影视硅谷、七彩蔬菜园、中国香村等景区,紧邻成都有轨电车始出站。目前已有意向开发商,计划通过34.5亩土地作为载体,联合开发产业总部基地。倘若总部基地建成,可用于园区企业办公、技术研发、商务洽谈、展销展示、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基地等功能。经不完全调查,郫都区周边新开盘的公寓单位售价约为7,000元/㎡,综合建筑成本约为3,500-4,000元/㎡,未来商务配套开发价值较大。
(二)主营业务重组价值
公司作为以LED灯具设计、生产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生产制造服务厂家,多年生产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当前公司已与某上市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初期以财务投资人控股的源力光电、产业重组方、源力光电的股东三方共同组建LED新公司,在西南地区生产销售产业重组方的COB高清LED显示屏。待销售额达到规模后注入上市公司或科创板上市。
三、公开寻求财务投资人的意义
当前源力光电的股东已与产业重组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由于时间紧迫的原因,产业重组方暂不能及时成为重整投资人,但认可若有财务投资人参与并支持源力光电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由产业重组方对源力光电分阶段实施产业重组的工作步骤,将有利于源力光电公司重获新生。因而,通过公开寻求财务投资人支持源力光电公司重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务投资人参与源力光电公司债务和解,不仅可以通过租金收益、利润分配,以及在二级市场上实现股权退出等方式,获取投资收益,而且参与挽救源力光电公司重生更有深远的社会价值。
四、公司现有财产投资收益的分析
(一)存量资产
1、厂房及办公楼资产收益上浮
公司园区的全部租赁收益约为645.8万元/年,租赁单价为12.3元/平米。若园区通过内部优化改造,将租金提升至当地工业港通价的水平,则公司的租赁收益能提升到863.79万元/年。
2、34.5亩总部基地开发
若财务投资人控股源力光电与房地产商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34.5亩土地,并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时,估算财务投资人的收益为:以综合建筑成本3,500元/m2,容积率4.0初步测算,34.5亩土地建设总投资约为31,733.49万元;按照单位售房价格6,500.00元/m2测算,预估归属于财务投资人的售房收入约为9,688.69万元,归属于财务投资人的年租赁收入约为799.90万元/年。
(二)主营业务重组收益
由财务投资人控股的源力光电、产业重组方、源力光电的股东三方联合组建LED新公司,前期主要以销售COB高清LED显示屏为主,待销售规模达到2亿左右时,由产业重组方投建新产品生产线,再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实现产业重组方对新组建的LED公司绝对控股。
新LED公司预计年销售额为20,000万元,保守按行业平均净利润率25%测算,年净利润可达到5,000万。
待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后,新LED公司将作为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小间距LED显示屏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34.98,保守以10倍市盈率估计,新组建的LED公司市值可达50,000万元。
如财务投资人控股的源力光电持有新LED公司30%的股权,预计归属于财务投资人的新LED公司利润分配约为1,500.00万元/年;同时待新的LED公司成功注入上市公司后,财务投资人可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实现15,000.00万元的资本溢价。
如财务投资人控股的源力光电持有新LED公司45%的股权,预计归属于财务投资人的新LED公司利润分配约为2,250.00万元/年;同时待新的LED公司成功注入上市公司后,财务投资人可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实现22,500.00万元的资本溢价。
五、财务投资人参与化解债务及退出投资的思路
当前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愿意支付债务人进行债务和解,并积极支持债务人拟定债务和解方案。为此,引入财务投资人参与源力光电债务和解的思路如下:
第一种思路:财务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收购全部担保债权,并在确保其他优先债权的基础上,最终与普通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后,由人民法院裁定并由债务人执行和解协议。
在执行债务和解协议的过程中,财务投资人引入拥有最新LED显示技术的产业重组方实施产业重组。产业重组成功后,财务投资人可通过二级资本市场等方式予以退出。
第一种思路的总投资预估值约为18,033.61万元。
第二种思路:财务投资人收购部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并积极协助债务人与债权银行谈判,以未来债务人盘活资产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进行延期还款。同时,协助债务人与各类债权特别是与普通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后,由人民法院裁定并由债务人执行和解协议。财务投资人投资退出的方式与第一种思路一致。
第二种思路的总投资预估值约为13,215.56万元。
上述两种思路中,预测财务投资人的投资见下表,且鉴于财务投资人总投资金额不同,后续折算成新组建的LED公司的持股比例也将不同,具体持股比例通过协商谈判确定。
六、财务投资人投入产出的估算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 | 思路一:有担保债权全部清偿 | 思路二:有担保债权部分清偿 |
测算期(年) | 5 | 5 |
一、总投资(预估算) | 18,033.61 | 13,215.56 |
二、总收益 | 47,549.62 | 32,761.32 |
租金收益 | 7,860.93 | 7,275.33 |
产业收益 | 7,500.00 | 7,500.00 |
房地产开发收益 | 9,688.69 | 2,985.99 |
资本溢价 | 22,500.00 | 15,000.00 |
三、税前净收益 | 29,516.01 | 19,545.76 |
四、投入产出率 | 163.67% | 14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