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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四川长江出租汽车公司再次合作

时间:2014-01-09 10:01 来源:创智咨询 作者:admin 点击:

      2013年12月31日,我公司与四川长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公司)签署了关于加气站资产挂牌转让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长新公司为四川长江出租汽车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新公司加气站运行时间长,经营效率低,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长江集团已在2012年批准将该加气站关闭,现该加气站资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长新公司拟将加气站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我公司受托后将根据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规定,为其提供资产挂牌转让的全部流程服务,包括拟定内部决议、立项申请及协调审计、评估、法律、交易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
      此次与长新公司的合作是我公司运作的四川长江兴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项目,取得了四川长江出租汽车公司领导班子的信任和认可,为此长新公司资产挂牌转让项目再次选择与我公司合作。此举不但彰显了我公司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资产转让方面的专业优势,也标志着我公司与长江集团的全面战略合作进入了新阶段。(责任编辑:admin)